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刘大钊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刘大钊,男,汉族,1986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正科级纪检监察员,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6月25日前以信函、电话、邮件、网上举报等方式向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箱设在朝阳校区(东)行政办公楼一楼。
党委组织部办公地址:朝阳校区(东)行政办公楼321房间。
举报电话:0431-85582626
举报电子信箱:ganbu@cust.edu.cn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