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以适应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长春理工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聘)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校处、科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积极做好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素质精良、结构优化、作风正派、精干高效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为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换届调整范围
全校处、科级领导干部。
四、申报条件和资格
(一)申报处、科级岗位的领导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得清是非,经得起考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同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问题相结合。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与所担任职务相适应的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工作上敬业奉献。
4.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能够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拥护。
5.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坚持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善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二)申报处、科级岗位的领导干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从严掌握)。
3.现职处级干部续聘,男干部年龄要在55周岁以下,女干部年龄要在51周岁以下;现职科级干部续聘,男干部年龄要在53周岁以下,女干部年龄要在49周岁以下。
4.提拔任(聘)用的正处级男干部年龄要在51周岁以下,女干部年龄要在50周岁以下;提拔任(聘)用的副处级干部年龄要在45周岁以下;提拔任(聘)用的正科级干部年龄要在42周岁以下;提拔任(聘)用的副科级干部年龄要在38周岁以下。
5.提拔任(聘)用正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拔任(聘)用教学、科研单位行政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的学科背景。提拔任(聘)用研究生学院、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正职的,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提拔任(聘)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交流学院部门正职的,应精通一门以上外语。其他岗位要求详见岗位公示。
6.提拔任(聘)用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7.提拔任(聘)用正科级领导干部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8.提拔任(聘)用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要有三年以上来校工作经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要有一年以上来校工作经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来校工作时间限制。
9. 对于因工作需要提拔任(聘)用到业务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职务级别和年龄。破格提拔的干部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0.担任党的领导职务,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提拔任(聘)用:
1.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严重失职、渎职,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
3.在换届调整期间,任人唯亲,跑官要官,拉帮结伙,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均达不到称职(合格)以上的。
5.未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
6.未履行安全防火和综合治理责任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出现失密、泄密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竞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岗位和职数(具体岗位请查看岗位公示或校园网首页干部换届专题栏目)。
(二)报名推荐。报名分为民主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民主推荐是指教学单位业务岗位需召开本单位教职工大会进行推荐;组织推荐要求形成书面材料,说明推荐理由;个人自荐需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从校园网首页干部换届专题中下载),可填报1—2个志愿。申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只报资格不报具体岗位;申报党政机关、教学、科研、教辅单位行政岗位须报具体岗位。
(三)资格审查。校领导干部换届工作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符合资格人员名单。
(四)本单位测评答辩。所有符合资格人员在本单位做竞聘报告,进行民主测评,称职率超过2/3的,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参加学校大会竞聘测评人员名单。
(五)学校大会竞聘测评。参加学校大会竞聘人员竞聘答辩后,进行民主测评。校聘任评议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教代会执委,妇委会委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六)确定考察对象。党委组织部汇总测评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校领导干部换届工作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谈话考察,了解情况。
(八)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聘)用人选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确定任(聘)用人员名单。
(九)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校党委在公示期间开通监督电话,设置征求意见箱和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聘)用的,办理任职手续。
科级领导干部的竞聘程序参照以上程序执行,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协调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部门组织实施。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年级主任等科级干部的聘任工作由校党委组织实施,任(聘)用时征求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和各学院的意见。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这次处、科级领导干部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领导干部换届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佩学 于化东
成 员:王凤仁 孙伟志 张新宇 万春明
史国权 李延忠 李延龄 李 丽(财务)
赵 明 杨 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主 任:王凤仁
成 员:李延龄 程 军 赵 明 别惠彬
陈海军 杨 光
秘 书:张海龙
七、说明和要求
(一)竞聘工作按照先处级后科级、先正职后副职的顺序进行。
(二)竞聘报告的主要内容为:自然情况、工作业绩及任期内的工作目标等。竞聘正处级领导岗位,竞聘报告的时间不超过6分钟,竞聘副处级领导岗位,竞聘报告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2009年10月以后提拔的处、科级领导干部,可不参加这次换届。
(四)现职处、科级干部在这次换届工作中,本人不自荐,群众推荐本人又不同意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竞聘上岗的权利,免去原职务,保留原级别。
(五)在换届工作进行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原岗位,履行职责直至新任领导到岗。对于个别干部在换届工作中,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进退留转,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聘)用的领导干部,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在2日内报到,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进行交流的,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
(七)在换届工作中,如遇到特殊情况,由党委组织部向校党委汇报后进行具体处理。
附件1
2010年领导干部换届工作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凤仁
组 员:李延龄 赵 明 陈海军 杨 光
秘 书:张海龙
工作职责:负责竞聘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附件2
2010年领导干部换届工作考察小组
一、考察小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 长:王凤仁
成 员:别惠彬 王清和 王延明
秘 书:王佳惠
负责单位: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工会(妇委会)、离退休工作处、档案馆、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二组
组 长:孙伟志
成 员:李岚冰 杨 勇 王晓华
秘 书:姚微娜
负责单位:校长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友总会、校园网络信息中心、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第三组
组 长:张新宇
成 员:程 军 张 宏 茹志彬
秘 书:刘 博
负责单位: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校医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第四组
组 长:万春明
成 员:姚治海 王景恒 张义刚
秘 书:程 力
负责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保卫处、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文学院、法学院
第五组
组 长:史国权
成 员:赵 明 袁宝宇 周庆才
秘 书:夏 菁
负责单位:科技处、研究生学院、保密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学报编辑部、光电测试分析中心、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国家重点实验室、空间光电技术研究所、纳米技术研究中心、光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第六组
组 长:李延忠
成 员:杨 光 陈海军 徐长吉
秘 书:王 超
负责单位:教务处、产业管理处、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所、图书馆、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军体部(武装部)
二、考察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推荐、考察和测评工作,主要包括民主推荐、竞聘测评、谈话考察、撰写考察材料等工作。
附件3
2010年领导干部换届工作监察审计组
组 长:万春明
成 员:赵 明 茹凤莲 李树春 黄海燕
张国军 张焕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