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意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新部署和新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深刻阐明了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鲜明提出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突出强调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辩证关系,严肃重申了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清晰指明了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明确提出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任务,着重指出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这些重要论述,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把“从严”贯穿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使“从严”成为治党的一种新常态;充分认识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把管党治党放在一切工作的核心地位,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充分认识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把我校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完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高等学校承担着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本质要求,是党和国家赋予高校的历史使命,是高校党组织必须承担的政治任务。完成好这个历史使命,解决好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就必须不断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不渝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解决当前学校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长期以来,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带领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中发挥了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学校党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对党建工作的核心地位认识不到位,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基层党组织工作缺少创新和着力点,少数基层党组织缺乏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个别党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淡化,“四风”问题仍有不同程度表现,影响了党组织和党员在师生中的威信等等。尽快解决这些问题,要求学校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不断推进学校科学发展。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深化高校综合改革总体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着力加强校、院(处)两级领导班子办学理校能力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着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1.加强思想建设和理论武装。制定《关于加强校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规范学习管理,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学习实效性,确保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校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质量,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2.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等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把“认真”“从严”精神切实体现到党内生活当中。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
4.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对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健全干部选拔考核机制,修订完善《长春理工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长春理工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实施办法》《长春理工大学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实施办法》,坚持分类分层考核、定性定量结合、重视综合评价,逐步健全干部推荐、考察、任命各个环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的实施方案》,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选拔任用监督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
三、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1.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实施“两议四抓一述”制度。“两议”,即实行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制度,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性议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专题议党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四抓”,即抓思路谋划,抓重点要害,抓难题破解,抓工作落实。“一述”,即实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将其纳入年度考核一并进行,注重用好考评结果,评议考核反映差的要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问责追究。
2.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按照有利于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积极探索在学生社区、学生社团、合作办学场所以及科研团队等领域建立党组织,扩大组织覆盖。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做好民主评议和推优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党建研究会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党建理论研究水平。
3.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时修订学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把党员队伍入口,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研究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加强学校党校和分党校建设,改进教育培训方法,拓宽党员受教育渠道,强化督查检查,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努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制定实施《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推进基层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建强骨干队伍,创新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继续开展党组织关爱党员、党员关爱群众等活动。
四、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1.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健全党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2.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坚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师生制度,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细化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措施,制定实施公务接待、“三公经费”管理、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改革等各项制度,严格标准,强化责任。实施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兼职兼薪、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因公因私出国(境)等公开公示制度。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惩戒制度,加强执纪检查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落实《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表彰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教师兼职规范等配套措施,完善教师聘用和工作评价体系,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4.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60号),总结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持续不间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全面真实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拿出对策,定期公开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搞好新旧制度衔接,确保出台的每项制度行得通、有效果、管长久。扎实开展争做“好干部、好老师、好学生”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激发全校干部师生立足本职、争创一流。
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大惩治腐败和监督问责力度。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教党〔2014〕21号),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每年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厉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制定《长春理工大学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案件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党政负责人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重要情况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重要资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深化党务校务公开,认真落实“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充分利用信息化和新媒体手段建设信息公开平台,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控。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招生体制机制,实行招生录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惩各种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经制度,强化经费监管,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关系,加强投资管理和校办企业管理,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健全采购管理体制,完善采购内控机制。全面落实《严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完善学校内部基建管理制度,加强基建项目成本控制,推行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制定风险清单,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的风险防控体系。
3.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综合发力。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纪律教育为核心、警示教育为特色、廉政文化为引领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格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快构建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廉洁性要求融入制度建设,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强化督导职能,建立学校督导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机构设置。
六、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规划,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教学体系中的重点建设地位。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综合改革。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网站建设,推动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使用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一编写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2.积极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学习贯彻《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师德建设、网络引导各个环节。加大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引导教职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立足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形成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关工委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大学生骨干的示范导向作用。规范管理和加强引导大学生社团组织。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立足校园网站,有效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和思想疏导,推进辅导员博客、校园微信公众账号等网络新媒体建设,扩大校园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
3.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实施“创建和谐校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程”和“加强文化建设、提升软实力工程”。强化学风、教风、校风建设,弘扬理工精神。继续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提升师生员工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引导师生员工自觉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创新主题教育活动,形成校园文化品牌。以争做“好干部、好教师、好学生”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校园好人好事,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1.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敌对势力在校园内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充分发挥教师、辅导员、班导师、心理健康指导教师和学生宿舍管理员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各种矛盾纠纷预警性信息,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加强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校园网及出版物的管理,深入开展干部师生思想政治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问题的研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保密安全教育管理,强化网络管理监控,严防在校园网及校内公共上网场所发布、散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校园安全稳定的言论。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努力构建机构人员齐备、责任措施落实、管理服务到位、组织保障有力的安全工作格局。强化校园治安防控,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控,加大整改落实力度。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强化学生宿舍、教学科研、办公等各类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校内机动车辆管理,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3.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加强安全法治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强化师生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加强校纪校规宣传教育,及时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加大防范控制力度,减少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积极预防、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内涵,让校园平安和谐发展成为全体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
八、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1.强化主体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建工作深入研究、具体指导、亲力亲为,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增强工作合力。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履行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加强对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取得实效。党委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党建工作的落实。学校办公室重点强化督查督办职能,抓好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党委组织部重点强化组织协调职能,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委宣传部重点强化理论武装和宣传教育职能;纪检监察办公室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卫处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职能,牵头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离退休工作处重点抓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主动投入到学校党建工作中,构建各方联动、全员参与,全方位推进党建工作的新格局。
3.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实行党建工作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增强监督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强化监督考核结果的运用,将监督考核结果作为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和重要条件。
4.落实条件保障。加大党建经费投入,将其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服务措施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实践服务基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力量,落实工作待遇,完善激励措施,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做好本职工作、履行服务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