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长春市干部教育培训兼职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的通知

驻长各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党委组织部(党办):
为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实现培训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我市拟建立由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和企业家组成的干部教育培训兼职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资要求
申报长春市干部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的须为驻长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专家、企业家。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员的专业方向一般为哲学、政治、经济、法律、管理、文学、艺术、历史、外语(英、日、俄)、心理学、社会学、计算机应用等与机关工作相关专业;
2、较好的政治理论素质;
3、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课程要求
申报兼职教师的有关人员,须同时填报精品课程名称。所报课程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应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内容进行申报。
2、所报课程应突出内容的适用性与针对性,对提高机关干部能力素质具有明显作用。
3、所报课程应为本人研究和授课中比较擅长的内容。
4、课程内容应反映本研究领域前沿动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指导性。
5、授课方式应注重传统培训方法与现代培训方法的有机结合。
三、主要工作及待遇
凡被纳入长春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的兼职教师,主要从事以下几方面工作并享受相应待遇。
1、申报的课程列入长春市干部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库,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时选用,并择优向国家和省里推荐作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
2、市委组织部从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中择优选取部分教师组成干部教育培训专家咨询组,承担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公开选拔笔试、面试试题命题或担任面试考官等工作。
3、由干部教育培训主办单位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从师资库中选择专业对口的教师,共同商定授课内容,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4、可与市委组织部或市直其他部门共同承担长春市相关领域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
5、承担授课、试题命制、面试考官等工作的兼职教师,由主办单位按市场价格支付相关费用。
四、申报程序
干部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申报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发布通知。由长春市委组织部委托各高校、科研院所党委组织部(党办)、市国资委干部处,将本通知在单位局域网上发布,或将文件发至符合条件的教师、科研人员和企业家。
2、填写表格。由拟申报长春市干部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的人员自行填写《长春市干部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申报表》。
3、报送材料。申报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中相关内容后,可通过直接报送、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30日。
4、确定人员。市委组织部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和申报情况,确定兼职教师名单,并通过适当方式通知本人。

长春市干部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申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8号市委办公楼451房间
联系人:刘占辉 .
传 真:8991451
电子邮箱:zhanhuiliu@163.com
附件:长春市干部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申报表.doc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0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