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12月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主题党日制度实施办法》,现将2018年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规矩意识。

二、活动时间

12月19日(周三)下午

三、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党员

四、活动内容

(一)规定动作

1.现场交纳党费

党员在主题党日当天,自觉、按时、足额向党支部交纳2018年12月份党费。

2.理论学习

1)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资料网址:http://lxyz.cust.edu.cn/xxzl/51662.htm

2)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第二部分。重点理解把握“什么是组织纪律?”(第122页,111题)和“什么是工作纪律?”(第193页,175题),其他内容可安排党员进行自学。

3.观看纪录片《我们一起走过——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第八集 知识改变命运)(35分),可视时间情况安排党员自行观看。

资料网址:长春理工党建工作群(QQ)-文件

4.必知必会小知识

①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  个月。(1)

②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    召开1次。(季度)。

③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   年以上党龄。(1)

④高校中的党支部,    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    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保证监督,立德树人)

⑤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   或者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或者   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⑥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     或者      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⑦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开除党籍)

5.做好“新时代e支部”有关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全面完成党员8个项目的第四季度和本年度赋分工作,并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e支部”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充实“新时代e支部”各栏目内容。

(二)自选动作

各党支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可结合学习工作实际,自主确定一项或几项自选内容。

五、有关要求

1.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清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请假人及理由、主要内容等,主题党日活动单独记录,不记录在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党员做好学习笔记。

2.将本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传“新时代e支部”相关栏目。

 

联系人:张竞丹,电话:85582604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