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10月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主题党日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8年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的部分内容,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更有效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时间

10月17日(周三)下午

三、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党员

四、活动内容

(一)规定动作

1.现场交纳党费

党员在主题党日当天,自觉、按时、足额向党支部交纳2018年10月份党费。

2.理论学习

①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重大意义

资料网址:http://lxyz.cust.edu.cn/xxzl/51006.htm

②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

资料网址:http://lxyz.cust.edu.cn/xxzl/51029.htm

③学习《宗教事务条例》(节选)

资料网址:http://lxyz.cust.edu.cn/xxzl/51007.htm

3.必知必会党建小知识

①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     。(基本遵循

②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    ,党委(党组)书记要      ,深入        ,加强党支部        建设。(基本任务,亲力亲为,支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

③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    职务。(五年,党外)

④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    以上(含    )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留党察看,留党察看)

⑤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    、遏制极端、    、打击犯罪的原则。(制止非法,抵御渗透)

⑥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      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4.选取基层党组织代表赴学校包保帮扶的长岭县三团乡九十三村开展扶贫慰问调研走访活动(此项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

(二)自选动作

各党支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可结合学习工作实际,自主确定一项或几项自选内容。

五、有关要求

1.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清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请假人及理由、主要内容等,主题党日活动单独记录,不记录在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党员做好学习笔记。

2.将本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上传“新时代e支部”的相关栏目。

联系人:杨红星,电话:85582604。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