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干字〔2024〕4号
关于孙维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孙维健为档案馆办公室主任;
王明昕为七级(非领导)职员。
免去:
孙维健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正科级)职务;
王明昕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职务;
汤新昌学生工作部(处)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安玉普基建处工程一科科长职务;
刘祥飞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职务;
谢维档案馆办公室主任职务;
此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