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维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干字〔20244


关于孙维健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孙维健档案馆办公室主任;

王明昕为七级(非领导)职员。

免去:

孙维健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正科级)职务;

王明昕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职务;

汤新昌学生工作部(处)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安玉普基建处工程一科科长职务;

刘祥飞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职务;

谢维档案馆办公室主任职务;

此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