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宫薇等任免职的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干字〔2020〕11号

关于宫薇等任免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经研究决定:

宫薇转任保密办公室八级(非领导)职员;

庄丽娜转任光电工程学院办公室七级(非领导)职员;

杨波转任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七级(非领导)职员;

胡泊转任图书馆办公室八级(非领导)职员。

原非领导职务一并免去。

此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