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干字〔2018〕11号
关于马骊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经研究决定,任命:
马骊为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丁帅为计划财务处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晶(女)为计划财务处财务结算中心结算科科长;
马爽为离退休工作处离休科科长;
姚广宇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鑫为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宇超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科副科长(兼);
刘博林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瑜为校医院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韩德余计划财务处会计一科副科长职务;
褚丽颖兼任的计划财务处会计二科科长职务;
杨晶(女)计划财务处资金结算科科长职务;
郭海鹏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科长职务;
孙东云兼任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科科长职务;
温天力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刘博林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室主任职务;
邹永刚兼任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职务。
此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