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干字〔2018〕10号
关于王明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经研究决定,任命:
王明昕同志为党委宣传部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郭海鹏同志为纪检监察办公室纪检员(正科级);
李艳秋同志为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思政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于长明同志为理学院团委书记;
刘文博同志为机电工程学院团委书记(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唐敬儒同志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马爽同志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组织员(正科级)职务;
于长明同志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正科级)职务;
单禹同志机电工程学院团委书记职务;
此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