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干字〔2018〕8号
关于孙维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经研究决定,任命:
孙维健同志为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崔承坤同志为学校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肖夏同志为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珂同志为学生工作部(处)易班发展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剑明同志为学生工作部(处)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孙博琳同志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传志同志为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帆同志为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科级辅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白亚东同志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管理科科长(兼)职务。
此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