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维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干字〔2018〕8

 


 

关于孙维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条例,经研究决定,任命

孙维健同志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崔承坤同志学校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肖夏同志为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珂同志为学生工作部(处)易班发展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剑明同志为学生工作部(处)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孙博琳同志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传志同志为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帆同志为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科级辅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白亚东同志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管理科科长(兼)职务

    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