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干字〔2018〕7号
关于詹伟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经研究决定,任命:
詹伟舜同志为学校办公室督导科科长;
张竞丹同志为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副科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张梦菲同志为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于珊同志为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项目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薄琳同志为后勤处房产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马千里同志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铭同志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薇同志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工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舒同志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工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磊同志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丰惠敏同志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常晶晶同志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基础教学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翔宇同志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宇超同志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副科长;
任志鹏同志为校友工作办公室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
詹伟舜同志学校办公室行政科科长职务;
任志鹏同志学校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职务;
杨硕妍同志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兼组织员办公室正科级组织员职务;
张梦菲同志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王宇超同志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聂洪光同志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项目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王薇同志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化工系副主任职务;
常晶晶同志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基础教学部副主任职务;
于文生同志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妍同志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职务;
谭可同志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科长职务。
此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