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组干字〔2018〕3号
关于刘立欣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经研究决定,免去:
刘立欣同志光电工程学院目标探测与识别技术研究所所长职务;
薛常喜同志光电工程学院先进光学制造技术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刘岩同志机电工程学院制导与对抗技术研究所所长职务;
黄根哲同志机电工程学院仿生机械研究所所长职务;
姚洪涛同志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系统芯片与集成系统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赫然同志兼任的东北亚比较法研究所所长职务;
李畅同志东北亚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正科级)职务;
梁茵同志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此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