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培养考察,王新元同志预备期已满。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公示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6月14日—6月21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限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学院党委联系电话:85583034
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东校区办公楼3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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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习或工作单位 |
批准为预备党员时间 |
1 |
王新元 |
男 |
23 |
S2206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