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学院党委培养考察,拟发展陈杨伟华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公示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11月24日—11月30日),凡对发展杨伟华同志入党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限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学院党委办公地点:西校区图书馆706室
学院党委联系电话:85583600
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办公楼325室
联系电话:85582600
E-mail:zzb@cust.edu.cn
法学院拟发展党员公示
序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习或 |
申请入 |
列为积极 |
列为发展 |
获奖情况 |
入党介绍人 |
1 |
杨伟华 |
女 |
25 |
S20121568 |
2020.09.28 |
2021.09.16 |
2022.10.16 |
三等奖学金 |
胡小雨、孙婧 |